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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校区学生公寓楼工程竣工验收
时间:2017-07-08来源:作者:点击数:

7月8日上午,南校区学生公寓楼工程竣工验收。党委书记赵曼出席竣工验收会,并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;副院长张迪主持竣工验收会,并发表验收意见。

会上,学院后勤基建处负责人介绍了工程建设、合同履行情况,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汇报了工程施工情况,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报了工程施工监理情况。随后,参加竣工验收的与会人员分成外观质量组、水电质量组、土建质量组和资料组4个验收小组,对工程外观质量、安装工程质量、土建施工质量和工程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了检查验收,并汇报了小组验收结果、查验意见。陕西省教育厅设计研究院、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发表了评估意见,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质量评估意见,杨凌气象局、杨陵区环境保护局、杨陵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分别发表了监测、项目环保、验收意见。

南校区学生公寓楼工程为框架结构,地上6层,建筑面积8602.44㎡,抗震设防烈度8度,工程造价1629万元,于2016年7月8日动工,预计今年秋季开学正式投入使用。该公寓楼的建成将极大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,对学院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通过听汇报、查资料、看现场和集中总结评议,各验收小组一致认为该工程设计合理、工程规范、施工科学,符合竣工验收标准,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,同意通过验收。

赵曼在讲话中,首先代表学院领导班子向支持和参与南校区学生公寓楼建设的设计、地勘、施工、监理单位表示感谢。他说,南校区学生公寓楼工程是学院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之一,对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和学习条件,以及打造温馨、人性化的校园育人浓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,希望各单位和学院相关部门严把质量关,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,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,使该工程成为优质工程、放心工程。

党政办公室、党委宣传部、纪检监察审计处、工会、学生处、后勤基建处、资产设备处和建筑工程分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及现场验收。

 

 

党委书记赵曼讲话

 

 

 

副院长张迪主持会议

 

 

 

学院后勤基建处和建设、监理单位汇报工程相关情况

 

 

工程验收

 

 

 

各验收小组汇报验收结果、查验意见

 

 

 

各单位发表评估、验收意见

 

 

会议现场

 

 

(党委宣传部  陆敏 供稿)